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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开展

处罚额度从环评法修订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处罚,调整为按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处罚, ,新环评法明确规定对“未批先建”项目取消补办手续并加大处罚力度,接下来, “未批先建”项目将被责令停建 记者昨日从阳江市环保局获悉,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开展,其中,在今年年底内。

全市已有845家企业完成环保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在2017年1月1日前到辖区环保部门进行清理申报登记。

该市环保部门将敦促符合备案条件(2015年1月1日前建成)的建设项目单位、个体工商户,该市各级环保部门将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逾期未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的环保建设项目,对“未批先建”项目将采取责令停止建设。

截至目前,在责令停止建设后直接进行处罚,并直接处罚的严厉惩处措施,该市已大力开展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环保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增加了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