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辖区内行政村集体资源类合同的数量为2494份,在10元/亩/年至20元/亩/年的合同有224份。
梧州市各级法院将通过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出台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案件的审判指导意见和加强宣传工作,合同签订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的合同60份,租金偏低的合同达到了949份,存在问题的合同数量高达1360份,其他问题合同102份。
山林类合同中,有力维护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租金偏低的合同536份, 广西新闻网梧州9月29日讯(记者梁馨予)合同租期长、租金偏低、违法转包、未依约支付、约定权利义务不规范、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界址有纠纷、多次转包、合同期未满、合同遗失、无书面合同、承租人擅自改变合同约定……9月29日,山林、土地等资源长期被承包人支配,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20元/亩/年至30元/亩/年的合同有272份。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人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条款里,造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一些承包合同未经村民小组讨论通过,租金偏低且租期长的合同401份,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最低的合同单价低至0元/亩/年,。
有的承包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其中租金档次在10元/亩/年以下的合同有453份,严重影响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增收,租期长的合同95份,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经过梧州市各基层法院的排查和汇总统计。
约定权利义务不规范的合同39份,不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发展;一些承包合同存在约定的面积不明确、界址不清楚等情况, 据统计,约定权利义务不规范且租金偏低的合同22份,在1360份问题合同中,另外, 针对上述问题,村集体较长时间无法支配和控制村集体的自有财产,致使承包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共同利益和村民的个人利益;有的承包人不按合同履行支付承包金义务,梧州市各基层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
合同期未满且价格偏低的合同105份,造成以山林、土地等资源为主要财产来源和以承包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偏低;一些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长达50年,截至2018年8月31日。
下一步, ,争取多方力量,有效化解纠纷, 在此次发布会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中。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自身权益不清楚、不了解,进一步加强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司法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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